塞缪尔·奥塞开了三十年的城市公交车,每一条街他都记得清清楚楚。他不会的,是读一个字。他一辈子都把这件事藏得那么巧妙,谁也没起过疑心。有人递给他字条的时候,他就说:“我忘带眼镜了。你能帮我念一下吗?”
一天早上,九岁的孙女格蕾丝从另一座城市寄来一封信。她的字写得又大又圆。塞缪尔拿着信封看了很久。然后他把信放进外套口袋,带了三十一天。每逢红灯,他就拿出来看,仿佛它随时会开口说话,然后再放回去。
第三十一天,他在公交车场注意到一张海报:“免费夜校识字班。每周二晚上七点。”他三次开车经过学校门口。第四次,他走了进去,坐在最后一排。老师林德奎斯特女士对他笑了笑。“这间教室里的人,都是从第一个字母开始的,”她说。
四个月后,塞缪尔坐在厨房的桌前,拿出信,慢慢地大声读了出来:“亲爱的爷爷,我掉了一颗牙。你什么时候来?我给你看。爱你的格蕾丝。”他读了三遍。然后他拿起笔,一个字一个字、认认真真地写下了自己的回信:“亲爱的格蕾丝,我星期六去。我也有东西给你看。”